目前,相關文件認可的外墻保溫方式有外墻內保溫、外墻外保溫和外墻內外保溫三種。
外墻內保溫體系是一種傳統的保溫方式,即在墻體結構內側覆蓋一層保溫材料,通過黏接劑(或錨固件)固定在墻體結構內側,之后在保溫材料外側做保護層及飾面。能夠穩(wěn)定發(fā)揮材料的保溫作用,改善室內熱環(huán)境,耐久性也較好,是四川地區(qū)使用較多的一種保溫節(jié)能方式。
外墻外保溫系統是把保溫層放置在主體墻外面的保溫做法,可以減輕熱橋的影響,提高墻體的熱惰性,主要被北方寒冷地區(qū)采用。
外墻內外保溫系統則是在主體墻外面和內部都放置了保溫層,目前在我國應用較少。
開發(fā)商利用哪種外墻保溫?主要依據合同約定!
外墻保溫是建筑節(jié)能的重要一環(huán),主要作用是減少建筑對能源的需求,減少采暖或降溫所消耗的能源量。購房者對于外墻保溫的了解甚少,容易產生一些誤區(qū)。
例如某市民在與開發(fā)商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為‘外墻保溫’,并未明確標注是“外墻外保溫”還是“外墻內保溫”,只是約定了外墻保溫材料為中空玻化微珠無機保溫砂漿。但實際上該項目做的是‘外墻內保溫’,這樣交付標準是否符合合同約定?
律師表示,外墻外保溫和外墻內保溫都屬于外墻保溫,開發(fā)商如未指定具體的保溫方式,只要進行了外墻保溫處理都算履約。